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依據科技部等六部門《關于鼓勵科研項目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通知》(國科發資〔2020〕132号)和《關于高等學校做好2021年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廳函〔2021〕13号)文件精神,金年会拟設置一批科研助理崗位,采用臨時用工形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相應人員,現将招聘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科研助理崗位
二、基本條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本科生及以上(需取得相應學曆、學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具有良好的專業背景、職業道德和團隊合作精神,服從工作安排;
3.具有科研助理崗位所需的素質和專業技能、滿足相應科研助理崗位所需的崗位條件,自願應聘科研助理崗并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和科研助理崗位相關規定。具體任職條件和崗位職責詳見《金年会科研助理崗位招聘計劃》(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招聘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6月6日至7月5日;未招滿崗位可長期招聘,直至招滿為止。
2.報名方式及聯系方式:有意應聘者,可在報名時間範圍内,通過電子郵件等方式報名。請将個人應聘材料發相應崗位的招聘聯系人郵箱或咨詢招聘聯系人(詳見附件1)。
3.報名者須提交的應聘材料:《金年会臨時用工報名表》(附件2)、個人簡曆、學曆學位證書、相關資格證書和證明等材料。報名請将上述材料的電子版發送到各崗位聯系人郵箱,并在面試時提供原件核實。
(二)選聘
科研助理崗位的選聘遵循“公開、公正、競争、擇優”的原則,選聘時各二級單位和科研項目組(團隊、個人)應加強對應聘人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的把關。在批準的崗位指标内,由各二級單位會同科研項目組(團隊、個人)組織對應聘者進行面試考核,候選人經二級單位審核通過後,報學校審批後确定選聘人選。
四、聘用形式
科研助理崗位屬臨時性崗位,非事業編制。應聘成功人員作出相應事項已知承諾後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同,由勞務派遣公司派駐到我校相應科研助理崗位工作。
五、待遇
詳見《金年会科研助理崗位招聘計劃》(附件1)
六、其他情況說明
1.對聘用人員實行雙重管理制,由勞務派遣公司負責人事管理,具體科研項目組負責日常管理與考核。
2.勞務派遣人員違法違紀的由勞務派遣公司随時召回解除派遣。
3.其他未盡事宜,由人事處、科研與地方合作處和勞務派遣公司負責解釋。
金年会人事處、科研與地方合作處
2021年6月5日